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乞正吕源钱伯言建炎三年三月 宋 · 郑瑴
 出处:全宋文卷三四○○、《宋史》卷三九九《郑瑴传》、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二一
黄潜善、汪伯彦均于误国,而潜善之罪居多,今同以散官窜谪湖南
钱伯言黄愿皆弃城,吕源梁扬祖皆拥兵而逃,今罢官,扬祖落职,而源、伯言未正典刑,非所以劝惩。
封还梁扬祖发运使除命状建炎三年六月 宋 · 季陵
 出处:全宋文卷三五○二、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二四
扬祖前为发运使,不能积粟以实中都,道路梗涩,未及半年,而中都之人至于相食。
扬祖之罪,孰谓扬祖知首尾乎?
东京粮运不继,非有难晓,有粮而无舟,有舟而无人,有人而无水,有水可运,而盗贼夺之。
三尺之童,亦能知此,孰谓发运司官不能知乎?
又缘给事阙官,左史当摄,崇礼既已供职,宁止自当引退。
外人不喻,皆谓朝廷因扬祖之故,特用崇礼而罢宁止。
此事不可户晓,臣恐天下以言为讳也。
臣僚奏京东置弓箭社害民答诏宣和七年二月十四日 北宋 · 宋徽宗
 出处:全宋文卷三六一九、《宋会要辑稿》兵一之一四(第七册第六七六○页)
并依奏。
梁扬祖落职,其禁兵器令安抚司指挥逐州军并拘收入官,弓箭社人依指挥放散。
张松通判扬州绍兴二十九年七月 北宋 · 刘岑
 出处:全宋文卷三八八四、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八三
右朝奉大夫张松敏给精干,材力有馀。
往年梁扬祖在虔、洪,颇得力。
若使治兵训民,必有可观,乞增置本州通判一员,以填阙。
梁扬祖江西安抚使乞回避奏绍兴十年七月 宋 · 王洋
 出处:全宋文卷三八七○、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六一之四八(第四册第三七七八页)
与知虔州梁扬祖因公事所见不同,遇有监司行下两州互勘公事,必相回避。
今杨祖充本路安抚使,乞回避。
黄潜善汪伯彦二十罪乞重赐窜黜劄子建炎三年二月十八日 北宋 · 张澄
 出处:全宋文卷三七七二、《三朝北盟会编》卷一二二、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二○、《续资治通鉴》卷一○三
臣闻忠臣不避诛窜,故能为国锄奸,尽言不讳,以伸天下之谊;
明主不吝废置,故能惟辟作威,自奋刚断,以耸天下之望。
臣谨按左仆射黄潜善、右仆射汪伯彦,本无物望,亦乏才术,以尝从陛下于艰难中,因缘宠任,躐持政柄,而相业无闻,国步日窘。
陛下蒙尘于外,宗社危逼,天下之人闻之者愤怒切齿,见之者戟手唾骂,且谓陛下甫次馀杭,必亟正典刑,以谢海内。
而数月以来,信任如故,中外怖骇,未知死所。
臣备位言责,既不能早正白简,今岂敢尚仍缄默,以重误陛下?
谨条列潜善、伯彦大罪二十,皆显有实迹不可诬者。
正月三十日,阎仅申有番骑三十人至泗州,行在之人无不愿出兵抗禦,及愿乘舆渡江。
潜善等初无措置,但固留陛下,不早南渡。
至初三日,探报虏骑在近,始仓惶移跸,匹马扁舟,艰危甚矣。
致万乘蒙尘,其罪一也。
车驾仓惶渡江,士大夫并其家属、禁卫五军、百司人吏老幼等随从不及,或遇贼,或溺江,或被虏,恸哭之声震于原野,嗟怨之声殆不堪闻。
又前此六宫渡江已久,忽于正月二十一日指挥:见任寄居官不得般家。
立法过严,议者咸云天子六宫过江静处,我辈骨肉岂不是人?
致行在士大夫畏其指挥之严,不敢般家,一旦多喂饿贼之口。
使归怨人主,其罪二也。
车驾驻跸维扬,淮甸之人奔走奉事,亦既二年。
一旦遽然渡江,是委一郡生灵于贼而不恤也。
若士夫,若兵卫,若民庶,无不恨愤离心。
闻自真、楚、通、泰与江南州县,皆碎于溃兵,其祸乱之滋,岂止一扬州而已哉!
重失人心,其罪三也。
祖宗神主、神御,自合先六宫南渡,潜善等无寅奉宗庙之意,并不措画。
一旦车驾起,仅一两卒舁致,倾摇暴露,行道之人酸鼻下泪。
人谋不臧,祸及在天,岂不痛哉!
宗庙颠沛,其罪四也。
建炎初年,自河南西京郑州拱州遭金贼残破,馀皆无恙。
潜善等柄任已来,西则五路,京西东则澶、卫、京东,今日残一州,明日陷一郡,直至淮上,所存者十无一二,其罪五也。
士大夫既不预知南渡之期,又不敢先次亟行,一旦流离东西,毙于道路。
司农寺黄锷、史徽、范浩等,并遭乱兵屠杀。
而从臣常有未到,职事者往往不来,殆可忧疑。
衣冠遇害,其罪六也。
扬州行在月给军兵费无虑百万,本以待战守之用。
一旦贼以轻骑涉境,并不措置迎战。
江津渡济不时,一旦溃兵千百为群,流毒东南,其害未止。
军兵溃散,其罪七也。
扬州左藏库金银绢帛数目甚多,闻前此打角要尽般发,潜善等力沮渡江之议,不令装般。
三月一日,贼骑已迫,尚指挥且般三分之一,致出门入闸候潮,种种留滞,不得过江,尽为贼有。
内帑有金,亦般运不及,皆民之脂血,何缘复得?
府库耗散,其罪八也。
虏骑既破濮州,痛行杀戮,几同洗城。
于是开德北京东平望风不守,夺门而去,虽仅脱虏祸,而老小奔渡,殍于道涂者不可胜计。
如近日自扬州而至江上,壮者虏骑驱之以行,老弱贼杀之而去。
今市井行哭之人,非其子弟即其亲属。
生灵涂炭,其罪九也。
谢克家、李擢俱曾受伪命,谢克家、李擢则徇其分析之词,或除职得郡,或复官领宫祠
李会,则反分司居住,更不问著,公议尤所切齿。
克家、擢与潜善等同恶。
士大夫献言者,同己则不次升擢,异己则辄遭恚怒。
至有问及禦贼事者,必云「朝廷自有措置」,峻拒而力却之,以至今日狼狈如此。
潜善等尤护短饰非,莫肯虚心以来众善,尤嫉人之有技。
不纳众善,其罪十也。
潜善王黼之客,伯彦曾受梁子美提挈,故今日梁姓而得差遣者满天下,皆据大任、割膏腴之地,如梁扬祖发运使,尤为猥恶。
其党更相扶助,欲倾正人,而李处遁尤为亲戚用事,士大夫无不侧目畏之。
植党分朋,牢不可破,其罪十一也。
言官奏疏以国危,乞大询众庶,凡再上、再降出,方肯施行。
于是职事官以上言时病者甚多。
潜善等以谋不自己出,又身为宰相,致大询及众,内怀不平,遂奏请乞降付御史台抄节申尚书省,人莫不怪之,其罪十二也。
又如曾论潜善无名进职,事系关国体,潜善兄弟大怒。
中书舍人黄唐杰行诰词,极口称美,潜善等遽擢唐杰兄唐俊鸿胪少卿,以示同己获利之意。
用朝廷名爵以胁士大夫,人咸笑其浅妄。
专行私意,不胜其公,其罪十三也。
行在百司,每事视京师
京师有百官月费,两处不减。
如巡幸而置御营使司,则枢密院为虚设;
以巡幸而置提举财用,则户部为备员。
官属、人吏、兵卒耗费,无丝毫之补。
设官重复,耗蠹国用,其罪十四也。
右丞许景衡陈渡江之议,潜善等极力排斥,景衡恨愤;
而六宫过江,人皆曰虽斥景衡,犹用其说也。
六宫过江已久,行在见谋继往,乃忽下指挥见任官不得般家,人皆怪怨。
又如虏骑骎骎南来,乃多遣求和,并不曾以一事委使人藉口,使人莫知所为。
政事乖谬,人辄讥笑,其罪十五也。
蔡京、王为相日,曾差卫从人兵,至今论者未已。
潜善等一身兼御营使,为广占亲兵,置战士于游惰之地,各不下数百,而潜善独占千馀人,皆以为缓急之助,不知名分嫌疑之辨。
多占兵卫,不避嫌疑,其罪十六也。
自古敌人相拒,全藉斥堠潜善等计不知此。
东京斥堠,委之郡守
京师南京、至泗州,道路遥远,皆未尝多以金帛专遣有心力行止人探贼动息,止是道听涂说,便指为实,致车驾蒙尘,狼狈如此,其罪十七也。
虏人犯东平既破,其势已作南来之计。
潜善等得阎仅申报,便宜请渡江之期,乃饰非遂过,尚于初二日恳留车驾少待。
初三日陛下出门,当时若少迟留,定遭冲突。
议者谓潜善等以渡江为下策,曾未有中策可以胜之。
贼骑已逼,尚敢挽留车驾,其罪十八也。
同知枢密院卢益王黼素有狎邪之旧,用为尚书
东平之政乖谬,冠于一时。
去年散官安置中,辄乞求来扬州毕其私事,其意实为进用。
潜善果骤引为八座。
未久,俄闻伯彦引为枢副
已而伯彦之客以朝献读祝文失于恭恪,言者方欲论列,潜善等既为伯彦荐于朝,擢起居郎矣,遂除集英殿修撰
自来二使有罪补外,未有除集撰者。
伯彦之党,潜善引之;
潜善之客,伯彦荐之。
二人朋比,专务欺君,其罪十九也。
宰相之职,无所不统。
水旱蝗螟,在古则策免;
盗贼夷狄,于义则丐归。
潜善等使车驾蒙尘如此,尚敢出入传呼宰相,张盖乘马,略不知廉耻之节,致󲦤绅指目讥诮,几不容口。
如是而能为陛下立政造事、保安国事乎?
国家殆辱,恬不知耻,其罪二十也。
臣独以空疏,蒙被亲擢,职在风宪,实负天下之责。
今日陛下蒙尘,臣首当赴死。
顾臣前此数为陛下谋渡江之事,宸衷辄加采纳,但为潜善辈沮遏。
然主忧臣辱,主辱臣死,固不系于言之用不用。
潜善等之罪,臣谊当弹劾。
伏望陛下以一己安危为不足深念,而以二百年基业为可忧;
以一时颠踬为不足深虑,而以失亿兆之心为可惧。
若不痛革前弊,力新远图,别为经理之谋,臣未见其有济也。
然痛革前弊,力新远图,非尽逐潜善、伯彦辈,天下决未肯信服陛下之令。
黄潜善、汪伯彦,伏乞重赐窜黜,以回上天之怒,以收亿兆之心。
然后改命易方,稍图兴复,尽斥浮滥,一归简严,宽恤黎元,轻徭薄赋,作新军旅,选将待时,庶几数年之间,渐振安平之业。
傥陛下尚存体貌,未忍弃捐,则七庙神灵恐无依托之地,忠义之士莫知系属之归。
陛下孤立一身,何所税驾?
臣之言激切,肝膺震溃。
唯望刚断,早赐处分。
置行在榷货务建炎二年正月十日 南宋 · 宋高宗
 出处:全宋文卷四四四四、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二
真州榷货务与行在印卖钞引并为一司,以「行在榷货务」为名,各依旧随处置局,梁扬祖、杨渊依旧提领,其提辖等官以「行在榷货务」系衔。
按:《宋会要辑稿》食货五五之二五(第六册第五七六○页)。又见同书食货三二之二○(第六册第五三六七页)。
催押斛㪷诏建炎二年五月十九日 南宋 · 宋高宗
 出处:全宋文卷四四四六、《宋会要辑稿补编》第五七二页
在京岁用斛㪷浩瀚,从来指拟东南漕运,除发运司合应副南京拱州斛㪷共四十四万硕,并淮浙合赴京畿下卸年额斛㪷共九千万五千硕,逐司自当别行应副外,将发运司未起今岁合发额斛二百五十八万九千八百馀硕,淮浙今岁未起额斛:淮南一百四万七千馀硕,两浙六十八万七千馀硕,并仰多方措置,限十月终已前须管尽数般运至京。
其逐路建炎元年已前旧欠各仰前期计置桩办,自来年为始,分限三年发,不得更有拖欠。
其措置不扰,及押人如期到京,不碍分数,并转运司取旨,优加酬赏;
若催发稽慢,不及今来所起之数,并押纲人迁延违滞,令逐处按劾,官当窜逐,人吏远配。
如阙少纲船,仰依已降手诏优支雇直和雇,其牵挽人夫亦仰添支雇钱雇募,仍约束押纲人常切存恤。
其江湖未起之数浩瀚,专委司农卿史徽催促收桩,候逐路斛㪷装发离岸,专委发运吕源催赶至淮南,自淮南专委梁扬祖催赶至泗州,自泗州专委李祉催赶至东京,仰所委官各给押纲人行程。
若有住滞,所委官随分定地分行遣。
仍仰东京户部官躬亲常切点检觉察,毋令少有稽违住滞。
按:《宋会要辑稿》食货四三之一四(第六册第五五八○页)。又见同书食货四七之一三(第六册第五六一八页)。
向通判墓志绍兴三十年 南宋 · 洪适
 出处:全宋文卷四七四六、《盘洲文集》卷七六
公讳仲堪字元仲饶州乐平人
绍兴二十七年三月甲午,以右朝请大夫通判赣州,卒,年五十八。
后二岁,予守荆门,公兄直秘阁伯奋节镇京西,过予言曰:「吾昔为吉州元仲自赣告相见期,吾临章江日夜迟其下,弟弗至而讣寔闻。
在原之痛,时往月来犹昔也。
将归扫先人坟墓,祔其葬,今压于上命,不得视其棺入土,天将何以纾吾悲!
将子铭纳诸丘中,使死且不朽,我亦抆泪不恨」。
予曰:「赣州法当铭,公言不可忍听,其能饰以辞」?
会予徙歙,未克作。
今年其子友益卜四月乙酉合夫人氏之丧,葬于县丰乐乡贵潭之山,遂以秘阁公所为状来曰:「君忘荆门之请乎」?
予即日次其事。
向,子姓,派于宋。
繇春秋以来,称世有人,至我宋复盛。
有笃行君子讳宗尹者,生右朝奉大夫讳蔚
大夫生赠少师讳久中,尝知汝州,至徽猷阁待制
丞相清源王女,曰魏国夫人何氏,是生公
公方少时,头角嶷嶷然。
补太学弟子员,一时侪流倾下之。
以门功脱褐,授承务郎主管亳州明道宫
开封丞,权贵人请托不闻耳,朝士一辞贤之。
监在京都茶库,叠受赏渥。
它日版曹借以临剧,至辄办。
再满秩,改监京西排岸司
宣和中,诏举材可治民者,公为户部尚书康公执权得,遂知福之长溪县
绳奸液枯,剖析滞讼,效异等验白。
濒海作战舰起缗钱,它邑骚动,惟长溪无秋毫扰。
丞相李公纲言公可用,通判洪州
江西故多盗,帅梁公扬祖严治,获者必抵死。
尝诿公审二盗,吏抱成案来前摘公书纸尾,公问:「盗皆安在」?
吏曰:「盗服矣,官当占位落笔,尚何问」?
公曰:「吾不见囚,则如勿审」。
同寮或讦其立异,公曰:「得一切便宜从事者,帅也。
付之吏则有三尺法」。
执不回,盗得死减论。
梁大喜,自是为霁威,盗有生者。
莫府事无巨细,必参公谋。
居亡何,梁入为兵部侍郎,语人曰:「吾见上,当首荐向君」。
暨梁疾不能朝,公亦以忧去。
通判池州赣州
赣承叛卒喋血之馀,百姓甫免毒螫,公数行太守事,摩抚疮痏,流庸尽还。
大贾讼盐债,鞫系数十百人,延岁月不决。
公曰:「质剂按牍,今焚亡馀矣,穷民絷牢户,非瘐死不得出」。
白外台,请之朝,咸得释。
公智略炙輠,见事风生,持论纚纚有本末,坐上客倾听。
方事之丛,它人圜视无措,公笑语指麾,冰释缕解。
使有位于朝,其建置当不录录。
或专一城,使一道,必能为人所难。
惜乎!
年不过六十,位不过州佐,抱才弗施,事止此。
配何氏,直龙图阁琬之孙,魏国从子也。
事姑孝,药膳非经手不进。
诵释氏《金刚经》,悟四句偈。
临终沐浴更衣,集子妇付家事,一语不乱,公卒之明年六月辛卯也,年五十七。
累封宜人
男子六:友益,右从事郎淮西江东总领所赡军库;
友旦,右迪功郎广德主簿
友夔、友正,皆将仕郎
友恭,未仕。
女子二,长适右迪功郎巴陵主簿程湜。
孙男三,可大、弥大、必大。
孙女四。
今年实绍兴三十年
铭曰:
厥智毂转,犹玉弗衒。
前挽后推,止刺史半。
彼平平者,印累节召。
缩手䇕间,不嚬以笑。
贵潭之宅,维龟墨食。
后昆振振,曰君子泽。